项目编号:E4500002802004431
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2〕963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横县至钦州港段)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22〕463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横钦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项目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工作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检测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2.1工程概况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5.88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32.62亿元,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主要技术标准为:路线全长166.024Km,其中:主线160.875Km,连接线5.149Km。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6.5m;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项目全线桥梁总长为20.715km,无隧道,桥梁占比12.88%(含互通区主线),其中特大桥3204m/2座。设置互通式立交共15座(枢纽互通5座,服务型互通10座),服务区4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4处,匝道收费站10处,主线收费站1处,监控分中心1处。平均每公里造价1.2796亿元,最终以行业主管部门批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和服务内容
2.2.1标段划分:本次竣(交)工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分3个标段,标段编号为№JC1、№JC2、№JC3。
№JC1标段:本项目K1+090~K68+420路基、路面、桥梁、绿化、交安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最终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为准;
№JC2标段:本项目K68+420~K161+544、LK0+000~LK5+153路基、路面、桥梁、绿化、交安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最终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为准;
№JC3标段:本项目K1+090~K161+544、LK0+000~LK5+153桥梁工程荷载试验检测,最终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为准。
2.2.2服务内容:
№JC1标段、№JC2标段服务内容包括:
1.按照国家和部颁质量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有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监督机构关于本项目竣(交)工质量检测的有关批复文件要求对服务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梁、绿化、交安工程及沿线附属设施进行实体抽检项目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对工程外观进行全面检查,提交相应检测报告。
2.根据检测报告对服务范围内检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协助甲方完善质量管理。
3.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养护和维修处治建议,按照行业相关规范编制、整理内业资料,为项目的竣(交)工验收提供基础资料,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
4.根据现场情况,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他有关竣(交)工验收工作。
№JC3标段服务内容包括:
1.按照国家和部颁质量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有关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监督机构关于本项目竣(交)工质量检测的有关批复文件要求对服务范围桥梁工程进行动静载荷载试验,提交相应检测报告。
2.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养护和维修处治建议,按照行业相关规范编制、整理内业资料,为项目的竣(交)工验收提供基础资料,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
3.根据现场情况,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他有关竣(交)工验收工作。
2.2.3计划检测服务期:
1.交工验收或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期限:本项目交工验收或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交工验收日止(含交工验收提出的缺陷修复的复检,如有),具体开始检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竣工验收服务期限:本项目竣工验收服务期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日止(含竣工验收提出的缺陷修复的复检,如有),具体开始检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检测单位按招标人各工程分阶段(原则上分路基工程、桥梁工程、路面工程、交安设施等沿线附属设施工程等阶段)进行交工验收配合服务,各工程交工验收检测配合服务时间按工程进度由招标人通知试验检测单位进场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由招标人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2.2.4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省(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投标人业绩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
№JC1/№JC2标段: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条单个里程不小于40公里新建(不含改建、扩建)高速公路的交工或竣工验收实体工程质量检测或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服务项目;或承担过1条3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的服务项目。
№JC3标段:①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条单个里程不小于40公里新建(不含改建、扩建)高速公路的桥梁荷载试验项目。
②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一座特大桥(桥梁结构类型为:斜拉桥)荷载试验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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