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A区海上风电场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能源函〔202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本金20%,银行贷款融资80%。招标人为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如因项目未取得中国能源建设股份公司投资决策审批而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合同未能生效的,招标人、投标人各自承担相关费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岛北侧海域
(2)建设规模:平潭 A 区海上风电场,场址位于福建省平潭岛北侧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20km,西侧毗邻平潭大练海上风电场,规划海域面积 42km2 ,规划容量 450MW。本风电场机组通过66 kV 海缆接入 220 kV 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2回 220 kV 线路接入平潭陆上集控中心,再以220 kV 电压等级送出接至福州电网。
(3)监理服务期限:招标人书面通知监理人开始监理之日起至工程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4)工程项目工期计划
计划建设周期:30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8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 年 1月31日。
(5)工程质量标准: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优良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及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质量标准; 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满足创优要求。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包括从初步勘察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招标与评标支持、施工准备、土建施工、设备安装、检验、试验、调试、试运、验收、达标投产、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监理和服务工作,并且满足监理大纲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试桩,风力发电机组基础施工,风力发电机运输、安装、电气、通讯连接、警示系统,海缆敷设及试验,海上升压站制造、运输、安装,陆地集控中心建筑安装施工(含陆缆敷设),送出线路工程,环水保工程,安全监测施工、航标工程以及零星工程的监理工作。并包括设备材料的进场验收、配合发包人进行设备材料采购方案审查、审查所有施工方案(含运输方案)、配合监检及创优、编写工程建设总结、填报发包人要求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及年总结等工程信息报表、完成工程项目验收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完整性,在以上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监理服务范围内,并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发包人做好对本工程投资控制、海上风电管理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监理工作应按照四控制(进度、质量、投资、安全)、两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一协调(协调各参建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原则进行,满足工程高标准达标投产,配合发包人组织开展能建杯工程奖、电力行业和国家优质工程奖。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且须具备以下三项监理资质等级之一:A.工程监理综合资质;B.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和电力工程监理专业甲级以上资质;C.水运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个海上风力发电工程监理业绩,且近五年(2019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海上风力发电工程装机不少于300MW的监理投产业绩,均需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持有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近5年内至少具有1个300MW海上风电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业绩。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行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凡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5月15日15时00分前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签收并报名,潜在供应商请按照参与投标登记表要求填写信息,已入库供应商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报名,新用户请按照参与投标登记表要求填写信息,报名并签收后下一步操作将显示为等待资审评定,资审评定将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开展。
注意留存准确项目联系人信息(关于该项目的所有短信通知均将发送至该手机号),因信息填写有误导致的后果自行承担。已入库供应商使用已有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从2024年5月10日15时00分到2024年5月17日15时00分;
发售: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账户进行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并在备注中注明平潭海风施工监理项目标书费。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3534018800052286900001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发票开具方式1:下载招标文件后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于用户中心——我参与的项目 - 运行中找到本项目,点击项目名称左侧的开票信息填写发票信息及邮寄信息。
发票开具方式2:报名截止后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点击用户中心——我参与的项目,选择已报名的项目,点击上传汇款凭据及提交开票信息,点击现在去[提交开票信息],完成发票信息及邮寄信息。
请务必确认内容填写无误,由于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及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缴纳标书费后,请在开标后30日内自行在采购平台维护开票信息。若超过30日未维护,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 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递交标书费,递交标书费后请联系项目主持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线上:投标截止时间前经CA证书加密上传至电子采购平台
线下:纸质版经盖章密封,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现场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5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线上)及线下同时进行。(线下开标地点由招标代理另行通知)
7. 其他
7.1 标的物基本信息
详见招标文件内采购清单。
7.2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电子采购平台(http://ec.ceec.net.cn)发布。
7.3 CA电子签章办理
参与电子投标需办理CA电子签章,CA在线办理电话022-58861234转1转1,办理邮寄CA电子签章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左右。
7.4 公告内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变更公告形式通知,请各潜在投标人将公告网页网址留存并关注是否发布招标变更。
8.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监督小组。
9. 联系方式
名 称:中能建(平潭)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号楼16层-2
联 系 人:罗杰
电 话:0551-63326257
电子邮件:jluo1091@ceec.net.cn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24号
联 系 人:耿圣譞
电 话:022-5886 1847
电子邮件:sxgeng1254@cee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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