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前期工程综合标项目公交场站施工外电引入工程专业分包公开竞争性采购公告
1.公开竞争性采购条件
公开竞争性采购人已与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签订深圳市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前期工程综合标交通疏解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STT-0168/2023),拟对上述项目公交场站施工外电引入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公开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公开竞争性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位于机场东航站区与下十围路东延长线、宝安大道、兴华路所围合的区域,由新建的东航站区、计划2025年运营的深茂铁路、在建深大城际线、在建12号线、既有1号线、规划20号线、规划26号线组成,一同构建集航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城市轨道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空铁联运、站城一体综合交通枢纽。主要包括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深大城际线、枢纽换乘核心区、航站区相关工程、交通接驳设施、地面附属设施、市政配套道路、景观工程、施工期间占用和施工后恢复的市政道路、管线、绿化设施及同步实施的开发建筑地下室等。
2.2 建设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2.3 公开竞争性采购内容:深圳市机场东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前期工程综合标项目公交场站的施工外电引入施工、维护等工程。
2.4 计划工期:5个月。具体时间视工程实际进度及发包人要求,实际开工日期以通知的为准。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及甲方用电需求,且达到设计和供电部门验收要求。所有材料与操作工艺,应在各个方面符合所用的标准和规范的相应要求。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含信用等级);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三年具有施工外电引入类似项目经验(一个)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伤亡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等;(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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